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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9 16:19
来源:本站
各镇(乡)、街道分会:
现将《海曙区慈善总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十大”慈善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具体见附件),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此文件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原2017年6月26日《海曙区慈善总会本级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同时终止。
宁波市海曙区慈善总会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海曙区慈善总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十大”慈善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