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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2 10:58
来源:本站
管存根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大扶贫格局,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难点,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的新年贺词中特别强调:“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我们的庄严承诺。一诺千金。”
一、精准扶贫需要慈善组织的参与
扶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要想打赢这场攻坚战,就离不开慈善的参与。慈善事业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精准扶贫是慈善的历史使命,慈善是脱贫攻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二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并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慈善法将扶贫济困写进总则,位列六大类慈善活动之首,既是对慈善在扶贫济困中地位作用的肯定,也是为慈善事业助推精准扶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既是对精准扶贫的一个保障支持,同时也是助力扶贫脱困的一个重要举措。精确扶贫需要慈善力量注入,慈善也需要在精确扶贫中充分发挥新时代的职能与精神。慈善事业有了国家战略的倡导推动,有了慈善法的保障支持,精准扶贫必将汇聚千千万万社会公众的慈心善举,汇成脱贫攻坚的宏大力量。众人拾柴火焰高,不仅推动慈善事业大发展大繁荣,而且也为扶贫脱困工作顺利完成作出重大贡献。我们必须全力践行慈善宗旨的最新使命,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以慈善凝聚全社会之力,坚定信心打赢这场脱贫攻坚硬战,顺利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为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进。
二、精准扶贫需要发挥慈善组织的独特优势
现代慈善是高度组织化的行为,遵循集体行动的爱心逻辑。解决贫困问题,既要靠政府的果敢行动和贫困户的自力更生,也离不开慈善组织的独特作用。
慈善组织是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主体,是政府的得力助手。在社会转型加速、社会个体离散化加剧的大背景下,古老的贫困问题早已面临新的制度环境,呈现不同的时代特征。随着贫困原因多样化、复杂化程度的提升和扶贫重心向微观层面的转变,单一主体的扶贫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整体性、全局性扶贫新形势的需要。因此,新时期的精准扶贫决不能光靠政府单打独斗,必须开放扶贫的多元主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精准扶贫的合力。这就为慈善组织参与扶贫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并催生了政府与慈善组织深度合作的模式,使慈善组织真正成为个人和企业参与扶贫事业的纽带,成为政府精准扶贫中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
慈善组织具有贴近社会需求、精准定位扶贫的优势。所谓精准扶贫,是根据时空环境和贫困对象等贫困因子的不同,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过程。在精准扶贫中,慈善组织特点鲜明,既有公益性、民主性、公平性,也有针对性、准确性、持续性。慈善组织与政府相比,具有不受短期政绩困扰、扶贫的可持续性强,瞄定对象精准、针对性强,扶持方法个性化、灵活性强,项目领域集中、资源的配置优化、专业性和技术性较高,贴近草根、了解民情、民主参与性突出,以及志愿性、参与性强、社会信任度较高等比较优势,当能有效弥补过去大水漫灌的粗放式扶贫缺陷。
慈善组织在精准扶贫中扮演着公益催化剂的角色,有利于推动社会向善。举全社会之力实施精准扶贫,既是中央扶贫攻坚的战略设计,也是对贫困对象和扶贫服务市场高度细分的扶贫战术选择,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和社会慈善观念的完美结合。在精准扶贫中,慈善组织可以扮演宣传倡导者、意识启蒙者、专业指导者、服务提供者和合作伙伴等多重角色。这就特别要求倚重发挥个性化、专业化、精细化的优势,组织高度分散的贫困个体,完成扶贫资源的整合输送,使公益扶贫精准落地、开花结果;更要发挥其公益性、志愿性的魅力,扮演好公益催化剂的角色,用爱心串联不同社会阶层的不同个体,不断激发、凝聚各个角落的爱心善行,将涓涓细流汇成扶贫的汪洋大海。同时,在精准扶贫中,慈善者将明晰爱心将流向何处、将润泽何人、将产生何效。信息的透明和未来的可期,无疑是对慈者善举最好的鼓励。可以预见,精准扶贫借助慈善的强劲东风,将有力推动社会向善、弘扬人间大爱,涵养孕育美丽中国。
三、以慈善助推精准扶贫
尽管多年来慈善组织在扶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距精准扶贫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慈善组织数量众多但良莠不齐,慈善扶贫形式多样但总体效率不高,慈善市场活跃但竞争无序,特别是慈善组织扶贫项目趋同、内容单一,方式创新不多、能力不强。必须因时就势,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形成以慈善助推精准扶贫的大慈善大扶贫格局。
贯彻慈善法治精神,为慈善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慈善法是我国慈善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大法。在慈善法实施的黄金窗口期,一要加强学习宣传,使全社会深刻认识到,慈善法夯实了慈善领域的制度基础,优化了慈善政策环境,推进了我国慈善法治进程。二要树立大慈善理念。慈善法明确把六类公益活动纳入到慈善的范畴,体现了现代大慈善的理念。必须深刻认识到,现代大慈善是基于志愿精神的利他活动,是对全社会的道德引领和个体公益力量的组织化过程,也是对社会的自我净化和再造。现代大慈善具有社会联动性、视野广阔性、领域多样性、成效显著性的特点,完全不同于单一怜悯施舍的传统小慈善。三要坚持依法慈善,以慈善法引领慈善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慈善组织要明确法定权利与义务,依法开展精准扶贫活动,保证组织成立、资格认定、开展募捐、对象选取、项目实施等慈善流程的合法依规。同时,要合理利用激励条款,充分发挥慈善法对于慈善事业的促进作用,拓展慈善的源头活水,激发慈善的涟漪效应,引领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大业。
坚持多维、多向的创新导向,不断探索慈善组织精准扶贫的新模式。在扶贫新形态下,传统自上而下扩展扶贫意志和输送扶贫资源的层级扩展模式显然已不适应扶贫的精细化需求。必须在精准扶贫的政策框架下引入慈善组织,积极寻求扶贫模式与时俱进的调适与创新,探索慈善组织与农户以及村、组对接的对接合作扶贫等新模式。合作制对接模式可以依托民政部门的家庭收入核对系统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并根据慈善组织能力大小选择灵活多样的扶贫方式。能力小、资源少的慈善组织可选择与一户或几户贫困户直接对接合作,灵活实行一人一策或一户一策;能力较大、资源较多的慈善组织可选择与一个或几个村、组甚至于乡镇对接合作。但慈善组织的对接合作扶贫模式不宜超越区域界限,否则容易陷入层级扩展扶贫模式的老路。同时,慈善组织应发挥贴近基层、了解需求和灵活机动等优势,坚持多维多向、多形态的探索创新导向,因地、因人、因时制宜,在宁波的广阔大地上各尽所能、探索演绎出千新万变的扶贫模式,形成精准扶贫千帆竞发的生动实践。
组织健康发展,有序参与精准扶贫。一是严格行政监管。对于慈善组织的扶贫募捐、项目实施和善款使用等予以从严监督,保证其扶贫的真实与合法。加强慈善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慈善组织有序竞争。二是开放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慈善扶贫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扶贫信息,重点公开募捐、项目实施和善款使用情况,便利捐款人和社会各界知晓与监督。三是依托扶贫行业枢纽性慈善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四是建立慈善组织扶贫评估制度,鼓励和支持第三方采用平衡计分卡等方法对慈善组织精准扶贫进行评估,保障其扶贫的有效性。
久困于穷,冀以小康。这是中华民族千年追求的梦想;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不改、前赴后继的百年拼搏;这是党带领人民用短短30多年让7亿多人脱贫,并将在未来两年多让4000多万群众走出绝对贫困的伟大决战。今天,决战已经进入倒计时,慈善精准扶贫的冲锋号已经吹响,宁波慈善人有责任和义务动员社会力量,推动形成大扶贫的格局,为助力贫困人口跑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注入慈善的动力,写下新时代慈善事业的光辉篇章!